1、燃气器具的选择。选购燃气器具应选择具有国家安全认证标志且标注为燃气种类为天然气(符号T)的灶具和热水器。灶具应具有熄火保护装置,以免烹调时,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漏。严禁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使用烟道式燃气热水器时要用管道将烟道废气排出室外,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热水器及灶具的最高使用年限为8年。
2、室内燃气安装。客户燃气室内工程及燃气室内配套工程的施工均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及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施工程序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的相关要求。
(1)管道的安装。根据主管道的管径大小选择合适材料,相应的管件应选用对应的连接方式。燃气器具管道与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必须在燃气企业验收、置换通气前进行。
(2)热水器、灶具的安装。
3、通气后的安全用气常识。已通天然气的房间,客户不得再使用其它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燃气器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关旋转到关闭的位置,同时关闭户内控制总阀;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其开关是否在关闭的位置上,方可通气点火;如遇供气突然中断,应确认燃气器具开关及户内控制总阀是否为关闭状态,直至接到正常供气通知,方可继续使用;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检查确认是否已关闭燃气器具开关和户内控制总阀;若超过3个月不用天然气的,应及时办理报停手续。
4、日常检查。
(1)热水器、灶具的使用与检查:要避免热水器、灶具长时间燃烧,防止滴烧冷却;经常检查联接软管是否有龟裂老化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经常检查旋塞阀(金属管与橡胶管接头处的阀门)的密封性能,要及时上油;
(2)定时或随机检漏:用毛刷蘸肥皂水涂抹在燃气管道各接口或疑似漏气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该处漏气,此时切不可用明火检查。为了及时发现燃气泄漏,建议您安装家庭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并配备一个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
5、发现室内燃气泄漏,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迅速打开门窗,让天然气散发到室外(开启金属门窗时动作要轻,避免产生电火花);
(2)熄灭一切火种并迅速关闭气源总阀门;
(3)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使用电话,应在户外安全地方切断总电源;
(4)到户外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通知燃气公司派人处理;
(5)发现邻居家天然气泄漏,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防止电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6)如果事态严重,应立即撤离现场,在安全地带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8)严禁开启公用燃气管道上的总阀门。
6、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的使用管理
在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前应先阅读说明书,当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发生报警时,应先打开门窗,保持通风良好,切勿立即开灯或拨打电话,然后查找确认是否为燃气泄漏,当确认为燃气泄漏又无法自行处理的以及无法确认是否为燃气泄漏仍报警的,请及时联络燃气公司进行处理。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每月应进行点检,达到使用年限应及时更换。
7、用气“八”不准:
(1)不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超期且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器具;
(2)不准私自增设、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若确需变动的(如装修),应经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后,由具有燃气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负责施工并通过燃气经营企业验收,严禁私拉乱接。
(3)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计量仪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设安装,如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4)不准在安装燃气表、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
(5)不准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6)不准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7)不准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8)不准破坏计量仪表及其封印等附属设,严禁盗用燃气。